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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3日 星期五

「三度硬上女友」 渣男遭分手不成意圖縱火 法官重判7年8月



▲新北地方法院外觀。(圖/中時電子報)

黃男為了滿足性慾,也不管女友「小琳」的乾姊北上和她同床而眠,趁著小琳服用身心科藥物昏睡時硬上,卻因床鋪猛烈搖動,嚇得乾姊半夜以為發生地震而驚醒,小琳事後和黃男分手,未料黃男卻縱火燒屋,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、縱火未遂等罪重判黃男7年6月徒刑。

37歲黃男和小琳交往許久,去年11月間小琳向黃男表示,住在南部的陳姓乾姐北上玩8天,期間要暫住她位在鶯歌租屋處。由於她和乾姐兩人同處一室,要求睡在隔壁房的男友這幾天「停機」。

由於小琳晚間服用身心科抗憂鬱藥物助眠睡,知道女友有此服藥習慣的黃男,11月4日凌晨潛入女友住處,並上床和女友嘿咻,結果小琳毫無知覺,反倒是和她同床而眠的乾姐,因為床鋪劇烈搖晃誤認發生地震而驚醒,這才發現黃男正在辦事,立馬就把他轟出門。

隔天黃男又依樣畫葫蘆,潛入小琳住處對女友上下其手,由於小琳和乾姐都有服用藥物,毫無知覺,直到翌日上午小琳發現身上的內褲被丟在地上,才驚覺黃男又摸黑幹壞事。

11月9日乾姐返家,黃男又趁機硬上吃藥昏睡的女友,但小琳不願姑息黃男,提告同時也和他斷絕男女關係。

黃男則辯稱,和小琳嘿咻之前曾以line詢問,結果小琳按讚,他才會半夜摸上床,對此小琳反駁,讚是小孩子亂按,她發現後也立刻回覆「傳錯」,並在13日簽下不再見面的切結書,未料黃男卻在17日拿複製鑰匙開門意圖縱火。

合議庭認為,黃男出獄不久,就無視女友拒絕三度硬上,分手後又意圖縱火燒屋,3次乘機性交部份均判3年2月,縱火未遂判3年8月,合併判處黃男7年6月徒刑。

(中時電子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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