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人轉了新工,但感覺並不開心。一場飯局,大家眾說紛紜。有人說不可魯莽、要找到新工作才辭職,而朋友D則力勸不需要考慮那麼多,應該在三個月試用期內遞信即走,再慢慢找工作也不遲。
聽到朋友D所說,不期然想起D的愛情觀。
現在流行語說還沒有找到工作就辭職叫裸辭;如果這樣的話,還沒有找到新目標就分手的應該可以叫裸分。
有些工作給人吊頸的感覺,每天早上起床就心情抑鬱;又有些工作,老闆會半夜whatsapp叫員工第二天交report,令人提心吊膽有如見鬼。諸如此類,立即裸辭身心康泰,不需要多作解釋吧?
有些愛情也同樣令人窒息,偶然有一點快樂,隨之而來卻是無盡的壓迫感。朋友D也正身陷如此一段戀情中,但面對感情事卻異常軟弱。
明明早知彼此不合適,經常吵架,甚至多次發生摔壞電話、身體受傷之類的大爭執,但就是沒法下定決心分手。
D說︰「也不急啊……現在又沒有其他目標……」
當然不會有其他目標。D自從跟現任開始之後,總是垂頭喪氣、精神萎靡、缺乏動力,因為怕吵架而越來越少參加朋友聚會,如果這樣還能吸引到其他異性,反而是怪事。
D又說︰「既然如此,那就再看看吧……其實現在也還好,我又不著急……」
D很愛現任嗎?未必,D心中也知道現任的缺點數之不盡,只不過沒有勇氣改變現狀,不想再過獨身生活,就好像那些每天被老闆精神折磨的人,慢慢會變成斯德哥爾摩症候群。
也許需要的不是一個新的人、一份新的工,而是喚醒自身的勇氣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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