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要踏上馬拉松的練習旅程,心裡記得告訴自己,永遠以昨天的自己作為度量衡,告訴自己努力多一點點,就已經夠好了。
我從沒想過自己有天會去跑馬拉松。
從小就覺得自己跟運動無緣,國小玩躲避球,從沒躲過被球狠砸的命運;高中跑八百公尺,跑得滿腹委屈;大學時最常做的運動,大概是騎腳踏車上下課。
出社會,辦公室一族,身體機能直線下降,爬幾階樓梯身子就熱了喘了,只有敲鍵盤的手指異常靈活,於是慢慢開始養了夜跑習慣。夜跑風涼,大安森林公園一圈 2.2 公里,剛開始起步,能跑過一圈就覺得很神氣。最初也並不特別喜歡,常跑得心不甘情不願,想這時間,我為什麼不拿來吃個熱呼呼的麻辣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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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跑的日子,我常用來思考自己。一個人跑,唯有心跳大聲,望著前方跑者背影,我想知道自己的極限在哪裡;夜跑的日子,身體未曾騙人,狀態好不好,肌耐力行不行,心的耐受度夠不夠,好壞心知肚明,知道這陣子照顧自己照顧得不夠好;夜跑的日子,跑到最後,是逼自己面對自己的不足,去看我還不夠好,去看我如此軟弱,去看我身而為人的惰性。
報名半馬,純屬巧合。掐指算過,一季可以練習,友人好意,立刻排了按表操課的練跑行程給我,我心想自己還有時間,也不怕,心一橫,既然要給自己立個準確清晰的目標,不如就去跑一場半馬。
回想起來覺得自己心大。當時我最遠的紀錄不過 3K 已氣喘吁吁,半馬 21 K,整整七倍距離,不知道我是夠相信自己,還是太相信自己。
練跑最初從 3K 起跳,催醒癱軟幾季的核心,運行四肢肌肉,感覺身體的極限在哪裡。我運動底子不好,皮膚敏感,常常跑一跑全身漲紅發燙,練跑的記憶,身體快樂又痛苦,快樂是原來我是能跑的,痛苦是目標很遠,好像超過了自己的能耐。
目標很巨大,我很渺小。我那時候才發覺,光是要比昨天進步一點點,光是要比昨天跑得更遠,都已是很大的躍進,跑步這回事,你一直一直都要去破自己的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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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好告訴自己,跑步沒有速成捷徑,是我跟自己的交手,度量衡是昨天的自己,淌著汗,在每個想放棄的時候,心裡和自己說,我只要比昨天更努力一點點,我只要再往前一點點,就夠好了。
跑步的時候只跟自己比較。有時跑速好慢,有時不能刷新紀錄,有時你看見自己真的好軟弱,那都沒有關係,一次一次,你的心會慢慢強壯起來。
一個朋友告訴我,知道自己的極限,並去挑戰它是種勇敢,在你就要撐不下去的時候,在你的全身肌群都要脫離你掌控的時候,你會看見自己還可以是什麼樣子。即使害怕,還是硬著頭皮跑下去,像一隻柔軟的豹,咬住目標,就不輕易鬆口。
是那樣的時候,你會打從心底尊敬自己,跑馬拉松就是這麼一回事。
来源:Asia Travel 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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