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!已经目前已经共面对3项刑事失信及一项滥权的指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4点13分再次于反贪会总部被捕!
反贪会证实逮捕纳吉之外,也透露纳吉也将在明日下午3时被带往吉隆坡地庭面控。
反贪会与警方引援反洗钱法联合向纳吉录口供,并于明日带上法庭。
同时,反贪会也透露,逮捕纳吉是和轰动国际的1MDB及26亿案有关。
在这之前,纳吉共面对3项刑事失信的指控,涉及金额高达4200万令吉,另外他也面对一项滥权的指控,涉及金额也是4200万令吉,总金额为8400万令吉。
第一项控状: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
在3项刑事失信指控中,第一控状指纳吉在2014年12月24日、2014年12月29日,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AmIslamic银行,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和代理,即首相、财政部长和SRC国际公司的顾问,授权掌管属于SRC国际公司的40亿令吉,但却犯下涉及42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行,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。
一旦罪成,纳吉可被判坐牢不少过两年、不超过20年,以及鞭笞,并可另加罚款。
第二项控状:500万令吉刑事失信罪
第二控状指纳吉在2014年12月24日、2014年12月29日,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AmIslamic银行,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和代理,即首相、财政部长和SRC国际公司的顾问,授权掌管属于SRC国际公司的40亿令吉,但却犯下涉及5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行,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。
一旦罪成,纳吉可被判坐牢不少过两年、不超过20年,以及鞭笞,并可另加罚款。
第三项控状:1000万令吉刑事失信罪
第三控状指纳吉在2015年2月10日、2015年3月2日,在位于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AmIslamic银行,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和代理,即首相、财政部长和SRC国际公司的顾问,授权掌管属于SRC国际公司的40亿令吉,但却犯下涉及10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行,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。
一旦罪成,纳吉可被判坐牢不少过两年、不超过20年,以及鞭笞,并可另加罚款。
第四项控状:滥权
纳吉也面对一项滥权的指控,涉及金额也是4200万令吉,总金额为8400万令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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